各有关单位:
为立足首都发展实际,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推进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新动能,构建文旅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根据《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现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征集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2026年8月21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政策服务”版块中“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对应项目并填报申报材料,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申报咨询 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梁老师 010-55525590
韩老师 13718022733
李老师 13601060079
附件:1.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的通知
2.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3.申报材料
4.各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联络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日
附件2
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
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是在北京地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17:00
三、奖励方向和申报条件
对在北京地区开展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新产品、新场景、多业态融合促消费品牌活动和新商品。其中新产品侧重体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场景注重科技赋能,多业态融合促消费品牌活动突出文商旅体展融合,新商品聚焦“北京礼物”迭代升级及店面建设。具体奖励方向包括:
(一)支持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旅游消费新产品
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首都文化内涵为主题开发的专题旅游新线路。围绕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和中轴线,以及建党、抗战、新中国成立、新时代建设成就等开发的文化资源深度转化类新产品,同时也包括围绕工业(遗产)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影视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赛事+旅游”和“中医药+医疗旅游”融合业态,及打造“一程多站”入境游精品线路等开发的跨界融合类新产品。
(二)支持科技赋能旅游消费新场景
对运用人工智能(含AIGC)、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以科技赋能、功能转换、业态融合等方式,创造性开发或改造提升的旅游消费场景。鼓励数字技术在旅游领域推广应用,加强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多业态集成;鼓励创新应用具身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落地导览伴游等场景,拓展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内容,支持运用AIGC辅助创作具有中华文化元素的体验产品。
2025年度累计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
(三)支持推进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的促消费品牌活动
对企业主导策划并运营,以“消费联动、场景创新、品牌塑造”为核心,推动文商旅体展深度融合的市场化促消费活动。活动需依托商业街区、景区公园、文化园区、文体场馆等消费空间开展,设计上兼具体验感与社交属性,有效集聚客流,带动餐饮、零售、住宿等二次消费。重点鼓励文旅融合节庆、沉浸式主题嘉年华、跨界融合演艺消费季等。
2025年度单次举办时长不少于3天,参与人次不少于500人,且不属于营业性演出、艺术展演或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四)支持“北京礼物”新商品迭代升级与店面建设
对在特色化、精品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上具有明显优势的文化和旅游创意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领域奖项、在海外销售、成为省部级及以上外事活动礼品、依托试点文化文物单位资源开发的“北京礼物”商品。支持融合非遗技艺、红色文化、绿色环保理念的创意型“北京礼物”,并鼓励“北京礼物”与国际品牌联名推出“北京限定款”。
“‘北京礼物’店面”是指经授权、以销售“北京礼物”商品为主的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或空间,兼具品牌展示、商品销售、文化体验与公共服务功能,符合“有文化、有特色、有品质、有市场”的发展定位。
申报“北京礼物” 新商品和店面的,须已纳入“北京礼物” 体系、2025年度产生实际销售收入,且申报阶段正常运营。
四、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评审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奖励的项目总数不超过40个。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奖励方向分类申报;
(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方须出具同意由牵头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书面证明。涉及知识产权合作的须注明知识产权归属;
(三)申报主体作为后期奖励资金支持单位;
(四)每家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的项目,但每家单位在每个类别里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五)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六)以往年度已取得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报单位须在申报规定时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京策平台)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六、下列情形不予奖励
(一)申报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正被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申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如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北京市推动演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等);
(四)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七、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单位需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政策服务”版块中“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照附件要求填报申报材料,提交审核,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二)北京本地注册企业由注册地所在区文旅部门、外埠注册企业由在京项目经营地所在区文旅部门,在京策平台完成项目真实性、材料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26年底前将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八、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类别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旅游消费新产品材料
1.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产品);
2.旅游消费新产品项目销售金额明细表。
(二)申报旅游消费新场景材料
1.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场景);
2.旅游消费新场景项目销售金额明细表。
(三)申报文商旅体展促消费品牌活动材料
1.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文商旅体展促消费品牌活动);
2.文商旅体展促消费品牌活动项目收入金额明细表。
(四)申报“北京礼物”新商品迭代升级与店面建设材料
1.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北京礼物”新商品迭代升级与店面建设);
2.“北京礼物”新商品迭代升级与店面建设项目销售金额明细表。
九、其他事项
申报咨询 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梁老师 010-55525590
韩老师 13718022733
李老师 13601060079
【温馨提示】如遇电话咨询未接通或未获明确答复,请将具体问题发送至项目申报咨询专用邮箱(beijingxinxiaofei@126.com),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给予专业答复。